十四部门印发《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“十四五”旅游业发展规划》《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(2022—2030年)》有关要求,丰富旅游休闲产品供给,有序引导露营旅游休闲发展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,文化和旅游部等十四部门近日印发《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全文如下:
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
1. 旅游为民、需求导向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、差异化、多层次旅游休闲需求,扩大优质服务供给。
2. 分类指导、规范发展。推动公共营地建设,扩大公共营地规模,提升服务质量。鼓励支持经营性营地规范建设,提高露营产品品质。鼓励利用各类现有空间和场所,依法依规发展露营旅游休闲功能区。
3. 合理引导、可持续发展。合理规划空间布局,充分利用存量空间和现有资源,节约建设成本,共享管理资源。避免盲目上马项目、恶性竞争。
4. 文明旅游、绿色发展。增强人民群众文明露营意识,推广“无痕露营”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,倡导低碳环保、生态自然等绿色旅游发展模式。引导人民群众亲近自然,保护生态环境。
5. 产业协同、融合发展。发挥旅游带动作用,推动露营旅游休闲上下游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,延伸露营旅游休闲产业链。加强业态融合创新,推动露营与文化、体育等业态融合。
(四)促进品牌协同。对有条件或者适合发展露营旅游休闲产品的品牌,如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、国家级和省级旅游休闲城市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,以适当方式将相关指标纳入其质量认定或创建内容。
2022年11月21日 17:00
ꄘ浏览量:0